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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岗位 只争朝夕
——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苏乙拉图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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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0-09 10:41:49 打印 字号: | |
  苏乙拉图同志,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哲学系,1995年调到锡锡林浩特市法院工作。曾任书记员、审判员、牧区巡回法庭庭长、刑事审判厅厅长(兼少年法庭庭长)、现任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凭着对司法工作的忠诚与热爱,刻苦钻研,孜孜以求,工作中成绩显著,执法水平日益提高。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自觉服务大局,以对党对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审理,严格把关,防止了多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发生,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保持了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

            探索创新,突出民族特色

  苏乙拉图同志是全院公认的业务尖子。1995年从党校调到法院工作后,为了尽快地提高法律业务素质,他如饥似渴地攻读专业法律法规,全院首批报考了全国法院业大大专班,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了三年的业大学业。他在办理每件案件中做到了认真总结经验,勤于思考问题,坚持不懈地书写工作笔记,力求把学习和审判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逐渐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办案本领。

  在牧区巡回法庭工作的四年间,苏乙拉图毅然决然把一切的苦和累揽在自己身上,一年四季带领同事,驱车奔马,奔波于13000平方公里的辖区之内,并根据牧区的实际和民族特色,方便群众,灵活进行执法办案,是苏乙拉图同志的首创。从牧区审判实际出发,灵活掌握立、审、执的分离与结合、巡回收案与携卷下乡相结合,就地办案,到户开庭,法律服务到家。如图门诉斯仁,第三人达布海返还牲畜纠纷一案。因情况紧急,苏乙拉图同志不顾休息节假日,立马出发,带领干警们走了二百多公里的路连夜赶到纠纷发生地,熟练地应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展开了就地审理工作,即当法官又当翻译,既方便又亲切,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执行,让第三人达布海从被告斯仁处私自扣走的124只羊就地返还原告,同时让被告斯仁如数赔偿达布海的168只羊。这样避免了羊群的变卖、隐匿等损失,也避免了新矛盾发生的可能,保护了原告、被告、第三人三方的合法权益。这样在巡回法庭人力不足、交通不便,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他的“巡回一次,审理一片”和“公开审判,当场执行”的工作思路和作法既稳定社会秩序,造福于人民群众,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在牧区巡回法庭担任庭长的四年间下乡巡回500余次,就地开庭100余次,处理简易纠纷200余起,受理案件400余件,结案率高达100%。

           秉公执法,以办铁案享誉草原

  在形式审判庭工作的六年以来,苏乙拉图同志带领全庭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件,由他本人承办和担任审判长的多达600多件,占总数的55%。他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快捷、准确的办案结果,赢得了同行们的尊重和敬重。在主办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方面,牢牢把握举证、质证、认证三个环节,使控辩双方有理讲在法庭,责任定在法庭。如2005年震惊锡盟的齐玉刚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一案和2006年杨存彪玩忽职守一案,社会影响很大,为此,他和全庭其他成员一道,庭前反复阅卷,做了3万余字的阅卷笔记,精心研究,制定了周密详尽的庭审提纲。庭审中从容镇定、指挥有方、控辩有序,及时做出公正判决,体现了一位有追求、有卓见的年轻法官高超的审判艺术。

  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秉公执法,率先垂范。不募金钱,不畏权势,从未办过“人情案”、“关系案”。不断总结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审理每个案件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有一次他姐夫为一起抢劫案的被告求情,几次登门让他“不看僧面看佛面,否则就与他断绝亲戚关系。而苏乙拉图却说“法律面前,绝不能特殊;罪证如铁,恕不念亲情”。后经审理被告人被依法判刑。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案,按照法律规定,他及时将此案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查。期间,被告人的亲戚找到苏乙拉图说情,要求不要把此案移送中院,还给他塞了一塌人民币,苏乙拉图严词拒绝,并对被告人进行耐心说明教育,说情人只好悻悻离去。

  在“严打整治”斗争期间,苏乙拉图同志带领全庭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废寝忘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及时组织召开6次公判大会,依法判处多发性恶性案件37件,涉及51名被告,谨此,又一次“铁案法官”享誉草原。针对民族地区多发性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的特点,双方当事人不能使用汉语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的情况下,他就义务反顾地给双方当翻译,原汁原味,通俗易懂地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调解工作,方便了双方的交流和意愿的充分表达,大都能达到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的效果,深得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和爱戴。几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达9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情系少年维权岗,拯救失足青少年

  审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做好青维权工作是苏乙拉图同志时时挂念的心头大事。为挽救那些浪子回头,他改变坐着“看卷”办案的做法,做到庭前走访调查、庭审感化教育、庭后回访帮教三到位。审理布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广泛调查案发背景及经过,带领同事顶着三九严寒赶路100多公里,及时找到失去联系的被告人的监护人,同时依法指定辩护律师,按时出庭,协助法庭做好被告人教育感化工作,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庭审后,走访执法机关,回访缓刑情况。进一步深入地进行教育、感化、帮教工作。几年来,他所领导的少年法庭共审理青少年刑事案159件,其中涉案被告人达240余人次,200余人被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庭前庭后走访、回访300多次,被访人员多达500余人。

  他亲自担任青少年维权岗的主要工作,努力推进规范化、制度化,边研究边总结边制定相关制度,主动与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居委会联系,对于具体案件,采取妥善措施,做好帮教工作。更为重要的是他能够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密切关注辖区范围内有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在一次办案过程中,他发现涉嫌犯罪的青少年吴某曾遭打骂,被逼引供诱供,便立即进行了纠正。并借助法制副校长的身份,逐与学校一道帮教劣迹生,通过个别谈话,以案示法等引导形式对其规劝,使这些劣迹生意悬崖勒马,均表示今后要发奋读书,长大为祖国做贡献。

  他经常深入辖区中小学,进行法律咨询,应聘4所中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进行法制讲座,结合中学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以案讲法,寓教于案,问答结合,交流体会。还把少年法庭引入校园,在市属5所中学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一至二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亲自参加“庭审”,扮演“小法官”,“小检察官”、“书记员”、“辩护人”等,亲身体验开庭审理。同时,适时安排一些庭审,组织锡林浩特市地区几所中学的同学到法院旁听20多场庭审,现场观摩,授课同学达2万余人次。庭审后,结合案情进行现场讲座,还给同学们讲解法庭布置、徽章、法槌、法袍等基本知识。

  多年来,苏乙拉图同志执着地追求着审判事业的真谛,深入牧区,走乡串户,寓教于案,以案讲法,。因他在任庭长以来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突出业绩,几年来,先后被锡盟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争创双满意”活动学习标兵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他所带领的牧区巡回法庭、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刑事审判庭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少年法庭”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团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少年法庭”称号。

  漫漫护法路,奉献在岗位现苏乙拉图虽然走上了新的审判工作岗位,仍然以人民认可和群众满意作为人生价值的伟大体现,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只争朝夕地努力工作着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锡林浩特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