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的刘晨旭同志已是一位有33年工龄,13年党龄,并取得高级法官资格的资深审判员,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方法扎实奉献;他数年如一日,严于律已、不懈工作,受到了锡市社会各界及广大当事人的交口赞誉。无论是在市人民法院民事庭担任庭长,还是在立案庭庭长的工作岗位上,他都以无私奉献、勇于尽职的精神,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自己的真诚和实干为党旗添彩,给天平增辉。
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
刘晨旭同志参加工作后,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政治学习常抓不懈,从不放松。在我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构建和谐执法环境以及关注民生的各项活动中,刘晨旭同志认真学习领会活动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以及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先进性教育活动,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关注民生与“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了有效提高业务水平,他利用工作之余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经过几年持之以恒的学习,他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建章立制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当事人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信访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性的审判工作。刘晨旭庭长在深刻认识和领会了新的历史时期信访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立足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制定了“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机制和“小事不出庭、大事不出院、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研究方法、讲求策略。坚决杜绝接而不调,调而无果现象的发生。2005年6月呼和浩特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在为民工租住工房时,未能对房屋存在危房情况深入了解,造成该公司民工租住的房屋在深夜突然倒塌,将正在熟睡的农民工压在废墟之中,致河南籍农民工父子二人当场死亡。事发后,由于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相互推诿,事故善后不能及时处理造成农民工多人到市府集体上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情绪激愤的上访人群在得到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的答复后,纷纷拥向我院立案庭,由于案情重大,矛盾一触即发,刘晨旭同志立即组织立案庭干警开始了艰苦细致疏导和教育工作,并对上访人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刘晨旭同志一边控制和稳定上访人群的情绪,一边迅速将企业负责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传唤到庭,经过二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和深入细致的艰苦调解,企业、房屋所有权人、农民工代表终于就事故善后处理与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及时化解矛盾使企业保证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将三方的实际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几年来,在他的带领下,立案庭形成了爱岗敬业、勤于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在立案庭的信访和调解工作环节得到了及时的解决和有效的控制,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有效遏制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上升势头,为实现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信访接待工作是立案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刘晨旭同志始终把信访工作从实现司法为民的高度来抓,数年来,他在信访工作中长期坚持以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对待来访者,每天接待来访群众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最多的一个当事人谈话达50多次。无论他工作多忙、多累、总是满腔热忱、不厌其烦,或情理交融、促其谈心,或推心置腹、谆谆教导,尤其是对老弱病残者他极尽体贴照顾、多方关心,遇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他主动资助钱物。每逢大型的接访任务他都能给院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切实贯彻院党组的决定,制定详细方案和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全程参与、工作一线。刘晨旭庭长为指导和便于当事人诉讼,将立案标准、收费办法,举证须知、诉讼(执行)风险告知、诉讼程序及相关审判制度全部输入微机,解决了过去当事人咨询无门,到处打听,诉讼不便的问题。从去年开始,院里实行信访接待首问制,对当事人或人民群众来法院打官司或法律咨询,来访的问题不管是不是接待人员自己管的事,都要认真接待,如果是自己管辖范围内能处理的,当即处理,不是自己管的事也要向其说明情况,并将其该找的部门交待清楚,决不准一推了之。
做好立案再审工作 从根本上消除涉法上访源头
许多的申诉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但当事人仍不能息诉服判。长期的诉争,使当事人超越了争取诉讼之利的观念,变成了一种与法院进行诉争的较量局面。因此,改革传统的申诉审查方式,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案件审查方式是大势所趋。刘晨旭庭长积极探索借鉴其它兄弟法院的先进做法,于二OO二年二月试行了再审听证,首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再审审查规则、再审听证须知、再审听证操作规则。听证须知设定了四项内容:(1)再审听证的含意;(2)听证时间;(3)听证合议庭组成人员;(4)当事人听证权利。听证须知是在举行听证会之前由主审人核实完当事人身份后送达当事人。由于听证须知的送达,举行听证会时法官只讲三句话就可直入审查主题,即:(1)听证会开始;(2)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3)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再审听证的具体做法:(1)当事人递交申诉材料时,收案法官要给当事人简要说明申诉所应具备的条件等。(2)收案法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需调卷的,负责将卷宗调齐,然后,移送主管副庭长;(3)主管副庭长在2日内确定主审人,同时确定听证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之后,再分到主审人手中。当日将排期听证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等情况向当事人下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并进行公告;(4)主审人根据确定的听证时间电话通知当事人。主审人在再审审查中确定的流程时间即:审查时间为10日,听证合议1日,撰写文书2日,核签2日,签发5日,打字校对3日,退卷送达2日。审查流程不得超过27日,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63天,但特殊时期和特殊案件除外。确定当事人双方听证还是单方听证是根据个案情况决定。经听证的案件要求当庭合议,当事人在庭外等候。合议决定驳回的,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做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并且一包到底,确保对息诉工作到位。实行公开听证,让当事人听证会上围绕着焦点问题,充分的陈述观点,相互质证、辩论,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合议庭法官首先要引导和促进当事人互相应谅解,力求和解,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然后对当事人讲明道理,说清法律依据、明确观点,该劝息的以最大的精力全方位的做好息诉工作。给当事人再次的说话机会,有理讲在法庭上的这种做法,改变了过去办案法官与当事人不见面,当事人认为有话还没说,有理还没讲,也不知道为什么被驳回,“暗箱操作”使当事人产生无端的怀疑等等弊端。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刘晨旭同志数年如一日,扎根草原、奉献边疆,在繁忙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4年度、2007年度被授予“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并从2001年度至2004年度,连续四年被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2008年度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等。他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人民法官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的高风亮节,在锡林浩特市各族人民群众心中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