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查找出的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锡市法院改变以往只注重立案审查、程序性送达等缺乏具体司法便民、利民、亲民举措的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对立案庭重新定位,延伸其法律服务职能,实现立、调、审相统一的便民“绿色通道”。
近日,经立案庭法官及时引导并耐心调解,最终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11月23日,一对夫妻前来我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双方一致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经了解,双方的感情并没有濒临破裂的境地,问题的症结在于双方没有住在一起,致使互不信任;为挽救这个家庭,法官对双方进行了 极力劝导,讲解法律并陈述利害关系,希望他们和好如初。在双方情绪稳定后,逐渐接受了法官的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一场婚姻危机也在法官的调解下转危为安,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审判实践证明,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开展调解是迅速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有效途径。由于此时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还不够强,此时如能“短、平、快”化解矛盾纠纷,比较有利于促成和解,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减少诉讼成本、缩短办案时间,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更凸显了调解的快捷性、经济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