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以“访民情、解民忧、增感情、强基础、扩民主、树新风”为主题,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牧仁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市创先争优活动第三指导组组长吴金莲同志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
牧仁院长强调指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
牧仁院长强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中央安排两年多的时间,集中去搞这项工作,目的是要不断积累新经验,使这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搞常新、不断彰显新的活力,使之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实践中发挥主要抓手的作用。因此,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盟市委精神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大胆实践,积极向社会做出承诺,以更加丰富的活动内容、更加多样的活动形式、更加有效的活动载体,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最后,牧仁院长号召全体党员和干警,要把践行承诺的过程作为增强创先争优、争做先锋的过程,在展示创先争优形象的同时,要积极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下,促使党员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积极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履职尽责、争做先锋、做到让党放心、群众满意。
第三指导组吴金莲组长要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一是要提高认识,把握内涵,深刻领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目标要求;三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党组成员、副院长陶卫江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党员和环节干部参加了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