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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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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22 10:07:29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和作风建设,以解决干部作风、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挖根源、找症结,对症施治,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特向社会做出以下公开承诺。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为构建“和谐锡林"做出积极贡献。

  2、坚决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全体法官和干警的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决不利用“立案、审判、执行”的权利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防防止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4、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冷、硬、横、拖、推的工作作风。

  5、认真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6、继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利用各种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的兑现率。

  7、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执行期限案件的发生,努力采取措施,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

  8、坚决杜绝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收取诉讼费和罚金要向当事人公开。

  9、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10、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案,强化案件监督。
责任编辑: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