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效能建设”为活动主题,抓业务搞活动两不误,积极采取“五结合”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此推动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锡市经济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审、执工作相结合。围绕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强化能动司法,服务人民群众,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司法公正的工作中再创佳绩,争当先锋。
二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院党组积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指针,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建设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关。
三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相结合。加快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讼累,不断推出系列立案便民新举措,努力减少群众诉累。
四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效能建设”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同部署、齐推进。
五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相结合。在全院干警中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