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教育活动中,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牧区巡回法庭深挖基层法庭便民、利民服务潜力,充分发挥其直接面向牧区和牧民群众的优势,积极推出五项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牧民群众开展诉讼。
一是对偏远牧区和特殊群体主动到案发地就地开庭。针对偏远牧区和老弱病残孕等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审理的当事人,经电话联系,法官主动上门立案、现场审理、就地开庭,并适时引入当地苏木司法所和附近蒙古包的邻居对案件进行调解。今年以来,法庭主动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的案件就达23起,其中就地调解结案16起,当庭宣判7起。
二是实行预约开庭、公休日开庭。对特殊原因无法按照法庭指定期间到庭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开庭的方式择机审理;另外,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公休日开庭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在公休日开庭。
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方便诉讼。近年来,巡回法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老弱病残孕的当事人提供各种诉讼方便,对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诉讼费的减免缓。
四是印制便民联系卡,随时提供法律服务。法庭为每一名法官印制了“便民联系卡”,在巡回审理期间发放到广大牧民手中,牧民需要法律服务时,可及时联系法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是与当地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多方化解矛盾。为积极发挥当地司法所地利、人和优势,巡回法庭积极与各苏木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逐渐形成了与司法所的互动和有机衔接,对稳控、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