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八日,锡市法院与中国石油渤海钻井二公司“法企共建”工作座谈会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院党组书记、院长牧仁同志、渤海钻井二公司经理仲建国同志以及在家的副院长、有关庭室负责人和渤海钻井二公司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牧仁院长在会上讲话,他首先向与会领导介绍了市法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他说,市法院开展“法企共建”活动,是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需要,是审判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司法审判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开展“法企共建”活动要正确处理好份内与份外的关系,处理好依赖与依靠的关系,处理好执法与守法的关系。牧仁院长要求各庭室要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法企共建”活动,做到使企业满意、政府满意、共建单位满意、群众满意;要加强领导,确保“法企共建”活动顺利推进,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取得实际效果。
渤海钻井二公司经理仲建国同志在讲话中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通过企业与法院开展“法企共建”活动,不仅能为企业提高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今后公司愿意与市法院积极探索“常态走访、互相学习、结对帮扶、咨询反馈”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双方的沟通交流,促进双方健康、科学发展。
座谈会上,与会的领导共同讨论制定了《关于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与渤海钻井二公司“法企共建”实施意见》,该意见突出四项原则,即在“坚持共建自愿原则、强调依法运作原则、突出注重实效原则和倡导开拓创新原则”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特点、发展需要以及司法审判特点和宗旨,积极发挥司法引导和服务作用,满足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