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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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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3-03-04 09:20: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法官、干警的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整肃机关作风和纪律,进一步强化保守审判秘密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我院机关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区第二十次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院法官、干警在思想、组织、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优质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建设“和谐锡市”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机关作风整顿,努力转变广大法官、干警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出成效,决定成立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孟 海

  副组长:陶卫江、那音太、冀锡林、郭保东、包启龙、刘晨旭。

  成员:各庭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刘晨旭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庆格勒、王阿敏,负责人员考勤情况档案,并做好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达到的目标

  结合我院实际,这次机关作风整顿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学习风气不浓,创新劲头不足。重点解决我院干警队伍中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不注意学习更新知识,汲取新的营养,理论水平和知识水平长期得不到提升,在新情况、新事物面前办法不多;有的干警把学习看作是软任务,学习不扎实、不深入、不系统,对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活动不积极;特别是个别干警以工作忙为借口,不愿意参加集体政治业务学习等问题。

  (二)泄露审判执行秘密,个别干警不能保持司法廉洁。重点解决不能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关系,丧失原则与他们拉拉扯扯、吃吃喝喝,甚至为给一方当事人谋利而泄露审判秘密等问题。

  (三)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重点解决一些干警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差,群众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淡薄,办案效率不高、办事节奏不快等问题。

  (四)机关纪律作风松驰,工作作风涣散。重点解决少数干警纪律观念松驰,自我要求不严,开庭不按规定着法袍,开庭时随意离开审判庭、接打手机问题;一些干警自由主义倾向滋长,上班迟到、早退、旷工,甚至长期无故旷工等问题。

  四、机关作风整顿范围

  本院全体法官、干警和其他聘用人员。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 1月 31日--2月28日)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要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度,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原则,从保护干警的目的出发,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最高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档案和案件卷宗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自治区高院《关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代理人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庭室要针对干警队伍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四个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讨论,查摆问题,对照检查,剖析根源。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好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庭室为单位查摆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从思想根源上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带头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措施、搞好整改奠定基础。对查摆出的问题,3月31日前各庭室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建制阶段(4月1日--4月30日)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各庭室要逐一进行解决落实,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抓住突出问题;每一名干警也要针对自身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纪检组、政治处要对已经制定且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贯彻执行;对有制度而没有认真执行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对制度不完善的,要对症下药,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后,要全部装订成册,人手一本。

  六、具体要求

  (一)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院领导和环节干部在纪律作风整顿中要切实起好带头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求全体法官、干警和聘用人员每人写出书面纪律作风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并于3月25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备案。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检查。各庭室要准确把握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指导,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汇报。院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根据整顿情况,将组织检查,对效果不明显的庭室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责成补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促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促进审判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抓好业务工作,促进纪律作风整顿正常开展,使全体法官和干警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有新起色,使机关面貌大为改观,有一个新气象、新面貌、新作为、新成效。
责任编辑: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