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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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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卫江  发布时间:2013-07-19 11:39:36 打印 字号: | |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六个方面要求,根据自治区、盟、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兴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型法院。

  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做到五个“有”:有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选题及学习时间,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有清楚明了的考勤档案,有学习心得体会。各部门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院领导和中层要带头学习,深入思考,强化能力,每年记录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至少1篇。

  二、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

  继续完善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切实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查询相关案件信息。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全体法官要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到纠纷发生地开展调查研究,巡回审判,进行法制宣传,积极依靠群众,努力化解矛盾。

  三、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审务公开,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探索法律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制度,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做好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完善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建立完善法院民意沟通信箱,对收到的各类信件由信访办专人整理归纳,落实承办部门,及时向群众反馈,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

  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一个会议能解决的问题,不再单独另行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实效。重要会议按要求着法官(警)服。工作日严禁穿戴与法(警)官身份不相称的服饰。严肃会议请假制度,严禁无故缺会、迟到、早退,不准会场内打电话、玩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和随意走动,会议发言提倡脱稿,言简意赅。

  六、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无故脱岗,不准上网玩游戏和聊天、看电影、购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开庭一律着法袍在审判庭进行,严禁在审判席上吸烟、喝水、打瞌睡、接打电话和随意离开审判席。接待来访群众要礼貌热情,耐心细致。全院各部门因办案、会议、活动等事由集体外出的,应在显著位置挂牌公示。白音锡勒法庭要严格落实干警住庭和值班制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名干警在庭值班。要严格执行机关请销假制度,因公务离开市区的,要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因私外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所有外出干警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所有公务(警用)车辆节假日一律集中停放在机关楼前;严禁在饭店、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停放警用车辆,不得非公务使用警车。

  七、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树立立、审、执“一盘棋”理念,努力追求“立中息诉、审中定纷、执中止讼”的良好效果,形成服判息诉的传承接力,促进纠纷的妥善化解。立案环节要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告知,做好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工作,促进审判环节高调低判;审判环节要严把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确保裁判准确、胜败皆服;执行环节要提高实际执行率,实现好权利人的利益。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廉洁司法。

  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节约办公、办会、办案、差旅和汽车燃油、修理等费用支出,严禁铺张浪费。所有干警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遏制司法腐败行为,确保司法廉洁。

  以上实施意见,望全体干警严格执行,若有违反,将依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处理。执法监督员和本院纪检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及全体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损害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及时查纠。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漠视群众疾苦、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陶卫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