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为认真落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有关要求,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本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并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
会议研究讨论了由纪检组起草的本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突出强调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具体任务和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等方面的内容。
为认真抓好该《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会议由党组书记和各班子成员分别提出了自己分管范围内、尤其是关键“节点”的主体责任内容,并研究通过了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分工方案》。该《分工方案》涵盖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查办案件、推进源头治腐和当好廉政表率”等7个方面、共35个责任分工内容,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形成了市法院班子成员人人有责任分工、个个抓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分工负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