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让广大干警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向全院发出通知,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和安全防范意识,严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通知要求,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反对“四风”,切实做到不用公款搞变相走访、送礼和宴请活动;不涉足与法院干警身份不相符的场所;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不接受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等财务;不得酒后驾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进一步严格公(警)车管理,杜绝公(警)车私用现象;节日期间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私人外出探亲要及时报告;严禁与律师以及案件代理人私下接触、吃请;要正确处理好与亲朋好友、师生、同学的关系,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