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按照市政法委关于“三个攻坚战”、“三项工程”任务目标分解要求,锡林浩特市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促进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以“精细化”管理促正规化建设。按照全盟法院“制度建设年”的各项要求,将精细化管理细化到各个部门,将制度建设分为“业务绩效类、司法政务类、机关党建类”三个大类,逐项修订、建立相关制度,努力做到“责任到人、制度到人、措施到人、监督到人”。重新制定新的目标考评办法,将责任目标细化为共性、个性和动态三类目标,并结合本院实际新增了新的考评指标,科学设定考量的项目、权重,使考评标准更符合审判实际。力争通过严格绩效考评、定期通报考评结果并兑现奖惩等有效措施,将绩效考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实现队伍正规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以实行“特别提示令、督办令”制度促专业化建设。为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和政事务管理水平。一方面,针对近年来法官办案压力过大、心里负担过重,致使一些案件审理期限“亮黄灯”的现状,由审管办及时发出“特别提示令”予以提醒,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案件超审限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对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程序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出“特别提示令”予以纠正,对严防错案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为确保上级和本院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全院各项政事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全院实行政事务“督办令”制度,奖勤罚懒,使各部门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以完善法官地位促职业化建设。确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利配置和运行机制,建立以主审法官为主体,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人员为辅助的审判管理模式,构建排除内外干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法官的主体地位;强化落实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身心疏导和年休假制度,使广大法官自豪感不断增强,以院为家、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