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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子微信朋友圈代购香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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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珊  发布时间:2015-08-25 08:58: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代购香烟案;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80后女子张某某看微信朋友圈代购生意风生水起,遂产生了代购赚钱的念头。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具备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代购中华、万宝路、牡丹等品牌的香烟,共计61111元。案发后张某某尚未销售的59.3条卷烟被查扣。经相关部门鉴定,尚未销售的卷烟价值为15391元,其中有部分为真品,有一部分系假劣卷烟。

  法官提醒:像烟草、药品、盐、石油、黄金制品、彩票等商品不允许在网络上销售或需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销售,做微信朋友圈代购的商家一定要特别注意。
责任编辑:齐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