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渠道,推动矛盾纠纷多种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调解室。
近年来,该院案件受理数大幅上升,案多人少、法官身心压力巨大的不利局面日益突出。为此,院党组决定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研究制定了《诉前调解实施办法》、《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诉调室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加强诉讼与各类非讼纠纷之间的衔接,支持与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二是有序引导当事人以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三是组织、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诉前调解;四是对各类非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期让更多的纠纷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让更多的非诉调解协议得到法院的司法确认,努力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进一步提升案件绩效。而对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纠纷,则及时转入正式立案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使立案工作与诉前调解工作更好的衔接。
(案例链接:3月30日,原告安某等农民工到锡市法院起诉某建筑公司,要求支付劳务报酬。该院诉调室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经对双方耐心释法析理,使原告安某等14名农民工当天即拿到了52000余元劳务报酬,凸显出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的“短平快”特点。这是今年该院以诉前调解形式成功化解纠纷的一个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