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和推动法院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月18日,锡市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集中学习。
会上,孟海院长全文传达了中央、自治区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对下一步如何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分管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采取正确的方法积极、快速应对;二是加强对安全隐患、苗头事件的预测、排查、监控工作,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及跟踪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三是各部门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分工,开展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加强应急设备日常维护和检查。分管院长、各部门负责人要保障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在岗在位;四是强化与上级法院和市委、政府的沟通衔接,出现紧急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确保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