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条悬赏公告在锡林郭勒日报和锡林浩特市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两天内阅读量达11000次,在网络上转发、留言近30000次,传播范围涵盖全自治区和其他省市,大量群众通过举报电话和其他途径了解举报有关情况,社会传播效应明显。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执行年”活动开展以来,为最大限度的解决被执行人隐匿下落逃避执行问题,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继开展曝光执行、节假日执行和夜间集中执行活动后,又大力开展了悬赏执行活动。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和依法审查,将第一批11名下落不明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在报纸、广播、微信等舆论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6月12日端午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杨某某到该院要求见承办法官。杨某某系其朋友在看到微信悬赏执行公告后,通知其本人后来到法院了解情况。该案生效法律文书判令杨某某支付陈某某欠款215000元并承担利息和相关费用。因杨某某未自动履行,原告陈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核实,杨某某在诉讼阶段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时,所留手机号是虚假号码,填写地址虽然正确但不久其便搬离该地址且未通知法院,执行过程中经多次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下落,其名下虽有一辆轿车但下落不明未能控制,导致该案一度陷入执行僵局。悬赏公告发布后,杨某某的出现使该案的执行出现了转机,因未能当场履行义务且与申请人分歧过大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杨某某被该院依法处以拘留十五日,其家属正在筹款并与申请人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悬赏执行相对于以往的曝光执行来说,因其以申请执行人支付一定的奖励资金为基础,所以更能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和传播积极性,而大范围的传播又能同时起到曝光作用。本案就是经过微信平台短时间大范围传播后,经熟人告知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现身的典型事例。相信随着传播强度的加大和时间的延续,悬赏执行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将会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