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执行年”专项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6-24 14:54:06 打印 字号: | |
  今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执行年”专项活动、“草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和锡盟中院“反规避执行月”活动总体部署,我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份,共执结案件1237件,执行到位标的7814万元。

  ——执行体制改革成效显著。为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今年3月,我院在借鉴先进地区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尝试对执行工作机制进行改革,整合执行局和法警队现有力量,按照部门职能和人员配置,划分为执行裁决、执行实施、执行审查和综合协调4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执行文书的出具、网络查控;执行送达和执行措施的采取;执行案件信访、评查和执行异议审查;组织拍卖、综合协调等工作。通过执行改革,仅3个月的时间共执结执行案件1039件,执行到位款5800余万元,案件从立案执行到各项措施的采取,周期缩短到80天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质效提高了8.7倍。

  ——实行执行警务化管理。在执行工作中,依托司法警察队伍,强力推行执行警务化。通过对36名司法警察进行重新编队,从中挑选出1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干警,分成5个执行小组,负责送达、查封、扣押、搜查、传唤、拘留等实际执行行为。执行警务化试行以来,法警队直接参与执行700余次,传唤被执行人900余人次,扣押车辆16辆,查封房产104套,执行到位款5652万元,有效缓解了因执行人员不足导致的执行案件积压、群众不满等问题,提高了执行效率。

  ——开展集中执行会战行动。5月5日,全盟执行局长会议结束后,我院立即对执行态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在保证正常工作日执行质效的同时,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和部分隐匿下落、逃避执行的“老赖”再施重拳。分别于5月7日、5月13日和6月22日集中开展了“节假日执行”和“夜间执行”行动。执行局和法警队全体干警通过上门查找和蹲点盯守,顺利执结一批长期逃避执行、藏逸执行等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3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80人次,执结案件64件,涉案标的款689万元。与此同时,为强化宣传、震慑老赖,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执法监督员跟踪报道和见证执行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效果。

  ——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我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拘留力度。对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未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妨碍案件执行的被执行人,经合议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作出拘留决定,并告知被执行人拘留后仍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3月中旬以来,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54份,实际拘留29人,其中拘留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20件。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我院从经费、物资等各方面向执行工作予以倾斜,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查控中心,配备了执行指挥车、执法记录仪、单兵等信息化装备,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除运用网络媒体、新闻媒体和繁华街段集中曝光外,我院还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发布、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以上方式,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8人,其中有22人在曝光后履行了法律义务。尝试实施悬赏执行,端午节前后对首批11名被执行人在锡林郭勒日报、锡盟交通广播、北方新报发布了悬赏公告。同时,依托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网络平台,及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为“执行年”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王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