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上午,案件当事人金某来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为民办事 伸张正义 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民一庭副庭长那仁孟和手中,并表达了她对法官公正执法的诚挚谢意。
原告金某与被告张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被告张某在2013年发生车祸后造成一级伤残。随后在照顾被告张某的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及其家人时常发生矛盾,对4岁的婚生女也产生很大不良影响。原告金某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由于被告张某瘫痪卧床无法到法庭应诉,为了更深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不顾炎炎酷暑,多次登门进行调解,耐心与诉讼双方当事人沟通并释明法律法规,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调解解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对于当事人送锦旗致谢,该案承办人那仁孟和副庭长表示:公正司法、为民办事是法官应尽的责任;本案当事人一方是外地人、另一方是残疾人,为真正查明案件事实,减少当事人诉累,作为承办人应设身处地更多地为当事人着想,能让当事人都满意,我们再苦再累也心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