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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法院及时完善执行举措 促进执行工作质效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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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2-05 10:33: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锡市法院利用晨会时间对2016年前三季度执行工作态势和执行警务化改革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针对案件已近3500件,未结案件1300余件且剩余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新的案件还不断涌入的实际,该院及时调整执行思路并传达到每位参与执行的干警,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质效的再提升。

  首先,充分利用组合措施,加大执行工作震慑力。除利用好针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对违法被执行人的查控、曝光、信用惩戒、拘留、罚款措施及继续发挥节假日执行等集中执行的各项举措外,要继续加大如下措施的实施力度 :一是对持有护照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限制其出入境;二是针对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逃避执行的被执行公司,加大对其变更行为的审查,如其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其构成直接责任人身份不配合执行,依法对其予以制裁;三是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经申请人同意继续加大悬赏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提供执行线索;四是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符合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条件的被执行人,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与强制执行措施形成有效合力,打消被执行人侥幸心理,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空间。

  其次,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干警的执行能力。剩余的案件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或变现困难的情况,但越是这种情况,越不能因执行干警能力不足导致错过执行时机甚至发生执行过错。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对其他执行干警的专业培训,执行干警本人也要自觉加大学历力度,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有效应对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任务,勤于思考,勇于应对,在坚持严格依法的前提下,综合灵活运用各类举措和方法查找可供执行线索,穷尽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手段,努力保证案结事了的目标。

  第三,对于执结的案件,书记员要及时制作卷宗并按要求及时报结,确保执行案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各个环节。经过调整部署,锡市法院执行工作速度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案件归档速度明显加快,为执行年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预期目标的完成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责任编辑:张艳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