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研讨沟通机制 提升审判质效
锡市法院认真组织召开“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双向沟通机制”讨论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03-17 16:16:35 打印 字号: | |
审管办主任刘晨旭同志解读《讨论稿)
  锡盟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建立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双向沟通机制的规定(讨论稿)》后,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日前,该院审管办及时组织各业务庭审判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并反馈到盟中院。

  参会人员对《讨论稿》进行了仔细研读,纷纷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建立健全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双向沟通机制十分有助于提高审判质效,通过统一裁判尺度、避免法律程序纰漏,可有效降低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减少当事人诉累,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

  讨论会上,大家结合审判实际和以往的办案经验,总结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建议二审发回重审案件随附发回重审函(含指导性函件),不宜在裁判文书中陈述的内容可在发回重审函中说明;二是,建议制定详细的发回重审、改判的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做到类案同判;三是,对需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建议二审法院相关人员与一审法院承办人沟通的方式尽量丰富(避免因双方业务繁忙影响案件审理进度),沟通的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
责任编辑: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