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年过古稀的老人离婚纠纷案。
一走进该院速调中心,老妇人开口便哭诉道:“日子没法过了,我要离婚!”。调解员端茶让座安抚老人情绪后,了解了具体情况。原告额大妈今年70岁,蒙古族,其老伴闫某72岁,汉族。已年过古稀的两位老人本已到安享晚年的“夕阳红”,但因家庭纠葛而闹到法院,事情起因还得从二人的姻缘说起。
额某和闫某家住在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2007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并再婚,额某育有2个孩子均已成家立业,闫某无子女,再婚后以养牧为生。因额某患有严重的类风湿疾病完全丧失独立行走能力,日常生活只能借助轮椅;老伴闫某一边劳作一边还要照顾老伴的起居。平时闫某晚上闲暇时间经常独自喝酒,与额大妈交流谈心甚少,随之两位老人之间产生了隔阂。另外,额大妈的子女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日常生活还要依靠两位老人,偶尔还向额大妈“伸手要钱”。近期由于额大妈曾为女儿担保的银行5万元贷款到期,女儿无力偿还。额大妈便请求闫某替其偿还,这让老伴闫某倍感压力并产生了更大的怨气,随后双方的矛盾日益尖锐。
了解具体情况后,诉调中心及时启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邀请市司法局苏木司法所和妇联“温馨驿站”调解员共同对两位老人进行调解,并从专业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予心理调适和引导。从法律的层面,根据《婚姻法》、《民诉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和偿还债务的义务。从道德层面,子女成家立业后不应再“啃老”、而要自食其力,让父母安享晚年。最终使两位老人握手言和。看着闫大爷推着轮椅和额大妈一起远去的背影,调解员感到十分欣慰。
近期通过电话回访,两位老人均表示现在生活的很幸福,闫某现在闲暇时不再独自喝酒,而与额大妈有了更多的时间交流谈心,让额大妈又重新燃起了与老伴共度幸福晚年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