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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文明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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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7-07 14:52:10 打印 字号: | |

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用语文明。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接待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对待当事人有热心、细心、耐心和爱心。

三、严格依法办事,对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性指导完备手续;对依法不能办理的,耐心说明原因。

四、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意的,可直接拨打监督电话向院领导反映。

       监督电话:0479----8235028

                         0479----822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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