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继连续开展“夜间执行”行动取得较大效果后,为扩大执行战果,凸显执行行动的突然性。八月下旬以后,该院积极拓展执行工作方式,开展了“清晨行动”,效果良好。
清晨6时,院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单兵”指挥系统远程现场指挥,执行团队由执行局局长带队、协同执法监督员直奔“老赖”的住所展开突击执行行动。“你好,我们是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的干警,这是我们的证件……,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发出如下搜查令……”。宣读搜查令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住所依法进行搜查。现场搜出的物品有诸如银行卡、金银首饰、玉器宝石、手表、购房合同、保险单等,在逐一登记造册后进行查封或扣押,经依法评估、拍卖后用于清偿债务。与此同时,对未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对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通过开展“清晨行动”,多数“老赖”猝不及防,也对其他被执行人产生了较大的威慑效果;其中有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的、有自动履行的、有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