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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分析研判 提出改进措施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上半年审判执行绩效指标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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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30 17:17:30 打印 字号: | |
  为掌握上半年审判执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以利改进。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执行绩效指标分析研讨会,通报了上半年案件绩效的核算数据,分析研判了各类绩效指标的提高点和拉低点,并提出来下半年的工作措施。

  截止2017年上半年,该院审判质效反映良好的指标有:一审上诉案件改判率1%,一审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0.67%,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76.71%,一审民事普通程序调解率16.79%,一审民事案件撤诉率24%,延长审限比0%;审判质效有待提高的指标有:一审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调解率36.61%,扣除审限比14.46%。

  针对民、商事简易程序调解率偏低的情况,该院采取了下列措施:首先从办案法官素养入手,注意培养办案法官“耐心、恒心、细心、诚心”等素养,探知当事人的诉求,洞悉当事人的心理,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做好调解工作;其次从办案法官业务入手,要求办案法官既要更新理念,提高调解意识,还要加强业务学习,力争在日益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中做好调解工作;最后充分利用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对案件进行分流,让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了而且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在诉前调解时加已解决,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益。

针对扣除审限比偏高的情况,该院从监督和管理入手,进一步健全审限管理权限和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审限届满前催办制度和案件期限定期通报制度,从而促使案件审理的整体运行向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