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决定,表彰了第四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其中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荣获先进集体、1名法官被评为先进个人。这是该院继2010年3月被评为第二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之后,再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始终秉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原则,坚持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共受理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732件,其中调解、撤诉1296件,调撤率达75%,化解了大量的家庭矛盾纠纷。
去年7月,为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前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促进法院诉前调解与妇联组织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该院邀请锡盟妇联在该院设立了全盟首个“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组织妇女维权工作人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多元调解跟进、心理咨询介入、调判结合维权的方式,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10件,调解成功386件,调解成功率达63%,开展心理咨询21件,使一些婚姻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