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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网络查控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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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27 15:32:39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1月,锡市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通并投入使用,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能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证券、不动产、工商注册、互联网银行等相关信息,极大的提高了执行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执行工作压力,有效解决了财产难找的“执行难”问题。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完善。

  一、网络查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网络冻结、扣划功能尚不健全。目前,只有少数银行支持查询、冻结、扣划同步,大多数银行只开通了网络查询功能,收到反馈后,还需要执行人员到柜台办理冻结、扣划手续。由于内蒙古地区交通不便及法院执行人员有限,当网络查询同时发现多个账户时,如果不能及时前往开户银行进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极有可能在这一时间段里转移财产,致使一些案件错过了最佳执行时机。

  (二)银行反馈信息不完整甚至不反馈。目前执行查控系统已经实现了与区内外二十多家银行的点对点查询,基本做到了银行信息的全面查询。但是一些银行信息反馈不完整,对多个账户在反馈时有选择性的进行保留,部分银行对被执行人的基本账户或有可供执行余额的账户,存在不反馈和虚假反馈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我院受理执行的16起被执行人为新疆某肠衣公司的案件中,经过“点对点”网络查控,交通银行反馈的信息是查无开户信息,致使承办法官两次深入到新疆乌鲁木齐进行财产调查,最后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纳税缴费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在交通银行有一账户,并且该账户恰恰是被执行人的基本帐户,有大额现金出入。因银行的虚假反馈,不仅导致案件险些失去执行时机,还浪费了法院的人力物力。

  (三)不能及时查询被执行人的基础信息。由于当前人口流动频繁,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经常不一致,使得执行人员在查找被执行人住所或查询财产时面临诸多的困难。要调取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等基础信息,只能专程到所辖派出所或者社区调取,其审批查询身份信息手续较为繁琐,耗费大量时间和执行资源。同时,银行、房产、土地、工商等部门协助执行时,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提供当事人准确的身份信息,而裁判文书中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缺失,将导致无法正常查询。

  二、需要完善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查控系统核心在于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建议以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合作,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逐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提升执行效率。

(二)建立查控通报机制。定期对查询成果和反馈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各协作单位进行通报,如实反映查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各商业银行协助执行的责任落实,保证查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执行错误或延误最佳执行时机。同时,建立完善银行协助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具体规程,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协助查询冻结银行账户行为,对于商业银行故意不反馈或虚假反馈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多渠道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在审判程序中尽量查明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为案件下一步执行做好准备。加强与公安部门、卫计委、社区等部门联动,简化身份信息查询审批手续,建议将人民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户籍信息网、计划生育信息平台、社区居民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以便于执行人员及时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财产信息、居住地等。
责任编辑:张艳冬、王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