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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教育不放松 廉洁自律记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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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29 14:35:28 打印 字号: | |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防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四风”问题反弹。12月29日下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自治区高院和锡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元旦期间做好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通知精神。近年来,该院在抓好日常廉洁司法教育的同时,尤其注重抓节日廉政教育不放松,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重申各项法规和纪律规定要求。注重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干警党性修养。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十个不准”廉洁自律规定,提醒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清廉本色。

  二是宣读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通过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强调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吸取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从严律已,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加强节日期间审务督查活动。纪检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发送节日廉政警言警句,不定期开展对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举报投诉渠道,严防送礼吃请或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陶卫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