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锡市法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金融债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会议由锡盟中院党组成员、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海主持,分管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金利军副院长传达了锡盟中院、锡盟金融办、人民银行锡盟支行、锡盟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债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专项推进活动年实施方案》,并对方案中的提出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
孟海院长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人员保障。设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至本院的案件,由民二庭组成专门的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白音锡勒法庭、牧区巡回法庭管辖的金融案件,由两个法庭分别组成合议庭审理。二是摸清案件底数。各部门对已收未结金融债权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必要时可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核对案件情况和数据,切实摸清案件底数,逐案建立台账。三是完善财产保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立案庭、法警队要依法快速、及时进行保全。对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及时移送执行。四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各部门对金融涉诉案件要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执行局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资源共享,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加大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促使其履行义务,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对可供执行财产的要排除一切干扰坚决执行。五是规范抵押资产的评估与拍卖。进一步完善抵押资产评估制度,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方法和金融机构抵押资产的拍卖程序,实施公开的拍卖方式。六是完善诉讼调解对接机制。诉调对接中心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银监局、银行业协会等,实行联动调解,促进金融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