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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已断 心结才解 十年诉讼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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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02 10:21: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调解平息了一起历时10年的民事纠纷案件。

  该案历经锡市法院、锡盟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向内蒙古高级法院直接提起抗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审后,裁定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发回锡林浩特市法院重审。锡市法院审理判决后,当事人再次上诉至锡盟中院,锡盟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再次就判决未处理的部分向锡市法院提起诉讼,经该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该案原、被告系姑嫂关系,原告丈夫系被告的弟弟。作为亲属,本应和睦相处,却因一套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该争议房屋系原告丈夫(被告弟弟)生前向案外人购买。但是房屋买卖合同却存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合同,合同的买受人为原告丈夫。另一份是未经公证的合同,合同买受人为被告。作为认定本案主要事实的书证,却存在巨大差异,导致案件事实扑朔迷离,查证难度巨大。原告丈夫作为房屋交易的亲历者,也已经去世,是其本人购买还是代理被告(其姐姐)购买成为本案的主要焦点。案件经数位法官抽丝剥茧的审查和认证,最终按照民事证据优势原则进行了裁判。但由于争议房屋的已经拆迁置换多年,考虑到法律秩序和拆迁的安定性,锡盟中院判决维持了房屋现状,建议房屋权利人另行诉讼主张损害赔偿。经锡市法院数位法官对该案的审理,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晰,法理已断、心结可解,本案具备调解成功的可能。经法官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及时履行,为这场长达10年的诉讼划上了完美句号。
责任编辑:梁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