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际妇女节”上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女法官史彦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32名农民工亲手赠送的一面锦旗。
2014年11月6日,32名农民工与被告高某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4年11月10日前给付工资47余万元,但逾期未偿还。于是,32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史彦彬法官承办该案后,依法将高某某名下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款项24万余元按比例偿还了部分欠款,尚欠22万余元。后因高某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32名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经多方查询,高某某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院对其名下所有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三年来,承办法官几次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高某某住址及附近寻找均无果。
2018年2月28日,在得到被执行人高某某入住呼和浩特市某大酒店的信息后,承办人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与该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确认为高某某本人后,执行局立即派出干警奔赴呼市。找到高某某后,要求其到锡林浩特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案件,因高某某不履行偿还义务,也拒不报告其财产情况,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十五天拘留强制措施。
高某某在被拘留期间,史彦彬法官两次到拘留所了解其财产情况并进行释法析理。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高某某逐渐认识到错误并要求与其亲属见面,商谈偿还欠款事宜。随后,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农民工放弃部分款项后,高某某将欠款一次性给付所有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长达3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