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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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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04 14:34:28 打印 字号: |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属机关法人,是国家审判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平执法的任务。具体管辖市区及4个苏木(镇)、7个街道办事处、4个国营农牧场发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一)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编制人数为10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7名,工勤编7名。年末财政预算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01人,其中公务员92人、工勤9人。另有其他人员79人,系地方政府统一聘用和自行聘用人员。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自2017年起上划自治区统一管理,以上人员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除此之外有退休人员28人,遗属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8人。这部分人员经费仍由地方财政承担。

(二)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988.17万元(含上年结转19.29万元),比2018年预算2731.56万元增加了256.61万元,增长9.39%,增加主要是(1)中央提前下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为254.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0万元;(2)2019年预算中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47万元;(3)其他原因包括人员工资调整、项目预算结转等导致预算增加。

支出预算2988.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6.61万元,增长9.39%,增加主要是由于随收入预算调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98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8.88万元,占比99.3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9.29万元,占比0.6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98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88万元,占比65.62%;项目支出1027.29万元,占比34.3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法院审判执行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88.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9.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652.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4.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审判执行各类业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纳养老保险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纳医疗保险等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7.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6.24万元,减少35.9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9.18 万元,下降32.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718.1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24万元,下降36.0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07万元,下降34.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20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07万元,下降100%,原因为上年批复购置车辆计划2辆,本年未批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4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04万元,下降1.05%,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0万元,增长3.16%。增加主要是由于考虑到可能增加的办案业务量。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33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8.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6万元。货物包括科技法庭、人员定位系统、电脑、会议室led屏幕、数字审委会等办案和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服务包括物业服务、温馨驿站调解服务、会计及资产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公(警)用车辆2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8.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其中:项目-“办案业务费”预算873.00万元,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预算135.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书国    联系电话:04798252038   2019年2月25日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68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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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项目绩效_[68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案业务费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9/03/04/ECC41EE8B9FA4EB70166049A63A0CB8C.xls

2019项目绩效_[68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业务装备经费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9/03/04/29AE8BAB49AE034AF26AFBD781A0CE12.xls
责任编辑:姜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