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据悉,该院行政审判庭是全区18家获此殊荣的法院之一,也是全盟法院唯一一家。
近年来,该院行政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推进依法治市等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是履行审判职能,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16年以来,行政审判庭审结各类案件817件,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审结案件未发生涉诉信访情况,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或派员出庭应诉率达94.5%,取得了大幅提升,逐步增强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认识。针对可以协调的行政争议,发挥人民陪审员以及社会各界的作用,采取“多方努力、多人参与、多次协调”等有效方法,将协调工作运用到行政诉讼的全过程,有效化解了官民矛盾。
二是严格依法审查,强化非诉案件执行。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严格审查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把立案审查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查。对行政机关申请的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和实体有错误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执行裁定。2016年以来,裁定不予受理和不予执行案件106件,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合规程度明显增强,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机制,主动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3次,受邀为政府相关部门举办专题培训7次,有效提高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工作,针对行政审判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16年以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5条,全部得到反馈并予以采纳,有效预防违法行政行为发生,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提升行政审判能力。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或旁听庭审,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针对较典型或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观摩,促进行政审判质效的提升。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等活动,切实增强行政审判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2014年以来生效且符合上网条件的行政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公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审判第一要务,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克服工作面广、点多、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勇于克服困难,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法治锡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