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环境,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四官”整治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题研讨。按照市纪委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实施方案》;4月15日,组织全体干警召开整治“四官”问题动员部署会,确保以学促知、以学促思、以学促改、以学促行。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已经进行了2次专题研讨,班子成员每人撰写了1篇以“整治四官,从我做起”的心得体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已组织开展了3轮集中学习。
二是落实从严治党,评选清风干部。年初,院长与分管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研究制定《贯彻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将党风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梳理出25项,落实到各分管院长和责任部门。与此同时,将整治“四官”专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相结合,全院共有87名干警被评为“清风干部”,其中2名干警被评为“清风干部标兵”。
三是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针对全院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将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作为整治“四官”问题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建立部门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引导干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和平安账,同时根据自己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改进司法作风。一方面,面向全院干警征求对中心组成员、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掌握存在的“四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面向律师、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征求对院机关、法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存在的“四官”问题并深入分析整改,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