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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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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6 08:51:57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属机关法人,是国家审判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平执法的任务。具体管辖市区及4个苏木(镇)、7个街道办事处、4个国营农牧场发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一)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编制人数为103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6名,工勤编7名。年末财政预算拨款(补助)开支人数98人,其中公务员90人、工勤8人。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自2017年起上划自治区统一管理,以上人员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除此之外有退休人员29人,遗属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8人。这部分人员经费仍由地方财政承担。

(二)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107.18万元,比2019年预算2988.17万元增加了119.01万元,增长3.98%,增加主要是(1)人员经费的增加因素2)2020年预算中下达了维修改造资金43.00万元。

支出预算3107.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9.01万元,增长3.98%,增加主要是由于随收入预算调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10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1.18万元,占比99.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6.00万元,占比0.19%,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1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68万元,占比59.11%;项目支出1270.50万元,占比40.8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法院审判执行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07.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6.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716.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审判执行各类业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纳养老保险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8.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纳医疗保险等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1.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56万元,增加13.5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49 万元,增加15.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93万元,增长1328.5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56万元,增长14.8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56万元,增长14.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9.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0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60万元,增长100%,原因为上年未批复购置车辆计划,2020年批复购置车辆计划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5.14%,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4万元,下降5.1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压减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22万元,比上年减少21.11万元,减少8.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包干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6.00万元。货物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车辆等办案和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服务包括物业服务、温馨驿站调解服务、文书扫描专业技术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公(警)用车辆2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3.3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13.5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9.77%。

其中:项目-“办案业务费”预算460.00万元,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预算174.00万元,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预算330.50万元,项目-“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预算43.00万元,项目-“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预算6.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书国        联系电话:0479825203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表


附表:

68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20/02/08/D19AC681643A1D1BE33DACFF9325FE3B.xls


68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项目绩效公开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20/02/08/1B611C9C3F0CA8BCD6F5512E703D68DD.xls

 

 
责任编辑:姜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