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是《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该院诉调对接中心、锡盟妇联三方合力联调,为遭受家暴的当事人魏某某维权。
魏某某与王某某再婚二十多年,婚后育有一子,当事人双方共同抚养4个子女。夫妻共同经营我市一家民营企业,是一个在外人眼里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但光鲜亮丽的背后魏某某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痛苦。魏某某为了维护丈夫的公众形象和孩子们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已经忍受了王某某长达二十年的家庭暴力。
王某某,事业有成口碑很好,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却敏感多疑对妻子和儿子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他平日里对妻子及孩子关心甚少,在家中脾气暴躁,经常辱骂并动手殴打魏某某,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无法沟通、彼此怨恨。4月29日,伤痕累累、身心疲惫的魏某某到盟妇联寻求帮助。鉴于当事人社会背景及案件情况的特殊性,盟妇联迅疾将案件转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经协商决定于5月6日上午,将双方当事人约到调解室,由该院诉调中心、“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和锡盟妇联三方联合对本案展开调解。
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陈述,同时就本案涉及的主要矛盾耐心地对双方进行法制教育,向王某某其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调解过程中王某某始终无法打开心结,不能理性地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依然认为家庭中夫妻互相打骂属于“正常现象、无需计较”,且避重就轻,以工作压力大等为理由,指责魏某某在家庭和公司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上午调解过程中王某某始终处于对抗状态,持续到中午,为了给王某某一个缓冲,能自省自身存在的问题,调解人员决定让双方当事人暂时休息。
下午调解工作继续进行,调解室与锡盟妇联调解人员分别对王某某及魏某某进行调解。锡盟妇联调解人员为魏某某做情绪疏导、心理调适工作,让其正确面对家暴问题,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调解室主任为王某某做心理疏导,并运用心理、情理、法理、智理等调解手段对王某某家庭暴力的行为及夫妻矛盾的处理方法给予矫正,使王某某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所在,在疏导情绪的同时传授在婚姻家庭中夫妻相处的艺术,在夫妻相处的模式上给予意见和建议,经过调解,王某某认识到自身问题所在,态度诚恳并作出书面保证,取得了魏某某的谅解,双方和好,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点评:经营好婚姻家庭并不比经营好一个企业简单。家庭和事业就像一颗大树,家庭为枝、立业为叶,营养充足才能枝繁叶茂,只有对家庭注入更多爱的营养,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对事业和社会的责任。婚姻家庭是否幸福和睦,不是经济基础的厚薄所决定,而是夫妻以相互信任和尊重为基础,双方需要用心、用爱、用理解和包容去共同经营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