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6月3日晚,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夜校”第八期集中学习。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崔利国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于今年1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八章、七十条。《条例》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期做好自治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理支撑。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好、运用好、宣传好,不断提高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随后,全体党员观看了专题纪录片《统编教材》第二集“铸魂润心”。观影后党员们纷纷表示,通过纪录片深入了解了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实行统编的决策背景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三科教材的编写理念和特色亮点,强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