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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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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30 16:46:38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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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六部分 2020年度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属机关法人,是国家审判机关。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平执法的任务。具体管辖市区及4个苏木(镇)、7个街道办事处、4个国营农牧场发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内设(下设)机构10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白音锡勒法庭。

我院2020年末人员编制数101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工勤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81人,工勤编制人员8人;另有退休人员29人、遗属1人、复转军人28人。

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是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附属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初收入支出预算数为3107.18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决算数为3775.15万元,增加了667.97万元,增长比例21.50%。主要原因:(1)年初预算数中不包含地方财政本年拨款702.8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56.97万元、项目经费245.84万元;(2)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以前地方财政的结转结余118.61万元;(3)收回未完成支出的人员经费154.06万元;(4)追加疫情防控资金4.00万元;(5)预算中上年结转结余为6.00万元,实际拨付6.91万元,预算执行中收回1.27万元,比预算净减少0.36万元;(6)收回未支付的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2.97万元,收回未支付的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0.06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数3107.18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决算数为3072.34万元,减少34.84万元,下降比例1.12%。主要原因为上述原因的第(2-6)条。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77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56.5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61万元;支出总计3,775.1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60.98万元,下降18.60%;支出总计减少860.98万元,下降18.6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拨入清算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共计578.50万元;二是2019年度拨入信息化建设经费360.00万元;三是2020年起,奖励性绩效下一年度拨付和发放,此项人员经费减少约150万元;四是其他人员经费正常调整及项目经费的合理增减等原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65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3.73万元,占80.80%;其他收入702.81万元,占19.2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66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81万元,占58.60%;项目支出1,516.95万元,占41.4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72.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8.61万元;支出总计3,072.3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9.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67.44万元,下降25.80%;支出减少1,067.44万元,下降25.8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拨入清算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共计578.50万元;二是2019年度拨入信息化建设经费360.00万元;三是2020年起,奖励性绩效下一年度拨付和发放,此项人员经费减少约150万元;四是其他人员经费正常调整及项目经费的合理增减等原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83万元,占57.10%;项目支出1,271.11万元,占42.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6.81万元、津贴补贴677.48万元、奖金33.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7.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59万元,较上年减少812.26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9年度拨入清算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共计578.50万元,(22020年起,奖励性绩效下一年度拨付和发放,此项人员经费减少约150万元,(3)减少人员大于增加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24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14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19.40万元、邮电费6.07万元、取暖费7.36万元、差旅费16.80万元、工会经费14.62万元、福利费18.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影响公用经费的拨款金额。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3.6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2.6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2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审批和报销;二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干警因公出差减少,相应费用也随之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5.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6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36万元,用于1辆执法执勤用车的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19.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下达更新购置计划1台,上年未下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25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的加油、保险、修理等支出,车均运维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1.79万元,主要原因是(1)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经费管理;(22020年受疫情因素影响,带车外出办案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批次、规模和标准。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01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办案业务费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4.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相关项目按照程序立项、规范完整,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正司法,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各个项目基本达到了绩效设定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5个一般公共预算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460.00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和追加后为565.50万元,执行数为56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案业务费项目保障法院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项目设置绩效指标11项,包括产出指标6项、效益指标4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受理案件量11044件,审(执)结案件量10031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理案件数量和审结案件数量与年初绩效目标值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年初预计案件数量将会一定程度下降,实际并未出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好的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绩效指标。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174.00万元,预算中调减后为69.00万元,执行数为6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业务装备经费用于保障法院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业务技术装备、信息化等的购置支出,项目设置绩效指标10项,包括产出指标5项、效益指标4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采购复合机、刑事法庭语音系统改造升级设备、六专四室设备、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等各类设备90台(套),加强了法院的业务装备配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年度执行中的实际需要,设备数量与年初计划采购的设备数量差别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装备配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装备采购的预算。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330.50万元,执行数为32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用于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员经费,项目设置绩效指标10项,包括产出指标5项、效益指标4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该项目的实施圆满保障了我院各项审判执行业务的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影响,社保缴费比例降低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计算人员经费的各项明细,合理编制预算。

4.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43.00万元,执行数为4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用于我院白音锡勒法庭的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项目,项目设置绩效指标9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4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该项目的实施使得法庭用房功能和形象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对法庭需要维修的项目编制不够全面,导致预算金额存在一定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年度中合理编制预算满足该项目需要。

5.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实际下达6.91万元,全年执行数5.64万元,执行率81.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用于上年结转的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设置绩效指标9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4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定的年度指标值。该项目的实施补充了办案装备经费的不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资金使用不够合理,导致部分资金未形成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要求优先使用结转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孟海 0479-8252038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60.00

565.5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60.00

565.5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

根据下达的办案业务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依法管辖各类案件,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10

8000

10031

10


受理案件数量

10

10000

11044

10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10

小于3%

完成

10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10

95%

完成

10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10

80%

完成

1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10

7万元以下

完成

1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5

20亿元以上

完成

5


支出完成比

5

98%以上

完成

5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5

40%以上

完成

5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撤率

5

40%以上

已完成

4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办案效果的满意度

10

优良中低差

8


总分

100


9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项目名称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孟海 0479-8252038主管部门政法处实施单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分值执行率(B/A)得分年度资金总额:1746910100%10其中:财政拨款17469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及我院装备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合理使用资金,充实我院包括业务技术装备、司法警察装备、信息化装备等,切实提高我院的业务装备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打好物质基础,做好装备保障。已完成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预期指标值实际完成指标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产出指标 (40分)数量指标装备采购数量1050台套9010 质量指标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5100%完成5 装备验收合格率595%完成5 时效指标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100%完成10 成本指标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10大于5%完成10 (40分)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装备采购全年支出进度1095%完成10 社会效益指标裁判文书上网率1065%以上已完成9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1055%已完成10 生态效益指标业务装备环境指标-提高执法公信力10优良中低差优8 满意度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优良中低差已完成8 总分100 9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项目名称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孟海 0479-8252038主管部门政法处实施单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分值执行率(B/A)得分年度资金总额:330.50327.533099.10%27其中:财政拨款330.50327.53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得书记员相关经费得到保障,队伍更加稳定,为员额法官开展工作提供助力。已完成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预期指标值实际完成指标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产出指标 (30分)数量指标经费保障人数5大于40人445 质量指标年末书记员考核合格率590%已完成5 资金使用合规性5好坏已完成5 时效指标经费支出进度与序时进度比率1090%已完成10 成本指标保障人均成本578000元已完成5 (30分)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保障案件量108000件110441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司法服务能力5优良中低差优4 生态效益指标社会环境影响效果10优良中低差优8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可持续性5优良中低差优5 满意度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优良中低差已完成8 总分100 9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孟海 0479-8252038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3.00

42.94

10

99.86%

9

其中:财政拨款

43.00

42.94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得我院白音锡勒人民法庭的整体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保障好干警办公办案和生活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更好服务于法庭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维修面积

10

580

580

1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验收

10

高中低

9


时效指标

实施工期

10

60天内

50

10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率

10

预算内

已完成

10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办案办公提升成都

10

优良中低差

9


社会效益指标

法庭服务能力提升成都

10

优良中低差

9


生态效益指标

法庭环境提升成都

10

优良中低差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性

10

大于8

完成

9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大于95%

已完成

9


总分

100


9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孟海 0479-8252038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91

5.64

10

81.66%

7

其中:财政拨款

6.91

5.64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我院办案业务各方面更好开展。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该项目经费办理案件量

10

20

已完成

10


质量指标

办理案件效果

10

优良中低差

9


时效指标

办理案件时效

10

好坏

9


成本指标

案均成本

10

小于3000

已完成

10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案件经济效益结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10

优良中低差

9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社会效益结果-是否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10

优良中低差

9


生态效益指标

案件生态效益结果-是否产生良好效果

10

优良中低差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办理可持续性影响-是否达到案结事了

10

优良中低差

9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大于95%

已完成

9


总分

100


9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为例,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 “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31万元,比2019年减少14.40万元,降低5.5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拨款总额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报表中未统计相关数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报表中未统计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4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的收取和送还等;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主要用于:法院各业务庭室的执法执勤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主要用于:执行指挥用车及押解用的囚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4套电梯设备及1套文书打印设备,比2019年增加5.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电梯设备计入固定资产并于当年采购文书打印设备1;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法院(款):反映法院的各项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书国    联系电话:0479-8252038


附件: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责任编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