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锡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实施办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1-08 10:49:0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115日下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高成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条例>实施办法,并重点从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几个方面对自治区《实施办法》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会议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走”要求,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王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