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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督察组到锡市法院督察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展陈布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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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03 14:55:23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法部门展陈场所建设的通知》相关要求。11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副局长云焕宝一行三人到锡市法院督察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展陈布设工作。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高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牛蓓,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崔利国陪同督察并参加反馈会。

 

 

督察组先后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办公区域、文化长廊、法警办公室等场所的文化标识和环境展陈布设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通过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院意识形态、党的民族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指导。


 

督察组对该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展陈布设工作给予肯定,并就存在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察组强调,要严格按照“突出政治性、体现时代性、增强统一性、注重协调性”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统一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展陈布设工作,充分发挥文化环境乘风化人和凝心聚力的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文化环境展陈布设工作。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将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展陈布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全面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法院文化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王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