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高成主持,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深刻阐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内蒙古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目标要求,对自治区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谋全局、开新局的特殊意义。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成果,将会议精神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蒙马奔腾”行动、“草原雄鹰”专项执行行动、“双百攻坚”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