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要求。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先后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认真总结支部班子一年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及党员存在的问题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会议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所属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从对照履行党章规定职责任务等四个方面进行述职并进行个人对照检查。随后其他委员和党员认真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对照本职工作实际进行了党性分析,并结合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反思存在的问题,挖掘思想根源,提出了今后整改措施。
各支部书记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召开组织生活会是不断增强支部班子及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组织形式。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履行党建责任,强化任务落实。支部委员要认真履行党建责任,注重抓实抓细党建基础性工作,努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要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会后,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