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女)诉被告(男)离婚纠纷一案,承办人系民事审判庭袁静法官。而当这位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审阅卷宗时,意识到本案与往常的离婚纠纷不太一样。
该离婚诉讼纠纷案不但涉及家庭暴力,且被告有自残的行为。原、被告都是90后生人,原告在某银行工作,被告为个体经营者,家庭经济状况良好。2018年,原、被告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尚好,次年育有一子。原告诉状中称,被告控制欲极强,且最后发展到对原告张口就骂、动手就打的地步,且控制了原告的身份证、银行卡,甚至不让其单独出行,导致原告被迫辞去工作在家全职看护孩子。2021年8月,被告再次殴打原告后,原告无奈回到母亲家,双方分居至今。
在原告提交的证据中,有些不忍直视的照片,其中有被告自残割腕后的自拍照。法官认识到,本案必须耐心疏导,尽力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否则极易引发恶性事件。庭审中法官注意到,双方矛盾的主要原因为性格冲突,女方性格执拗、男方暴躁易怒,甚至在法庭上多次发生激烈言语冲突;加之双方接近半年没有交流沟通,女方父母与男方关系已接近冰点。如果强行判决离婚,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暴力事件。为此,本案最妥当的解决方式是稳定双方情绪,解决好孩子抚养和财产合理分割问题,在平静和谐的氛围中分手。另外,法官考虑到原告半年多没有见到孩子,所以约定了再次开庭时间,并要求被告将孩子一起带来。
该院专门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设置有“家事法庭”。与普通法庭不同,该法庭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客厅,充满了家的温馨感。被告不仅带来了两岁的儿子,其父亲也一起参加了庭审。在这样特殊的环境中,原告见到朝思暮想的儿子,眼中含着热泪、语气也变得柔和了许多。法官也不急于开庭,而是拿来了糖果给孩子,为被告的父亲及原、被告倒上茶水并聊起了家常,问问孩子的情况,聊聊家庭的过往。从被告父亲的陈述中,法官也了解到了被告控制欲过强性格形成的原因。
“一日夫妻百日恩,爱恨情仇若要计较清楚,则每个故事都有说不清的当初”……;经过法官耐心引导,原被告终于静心坐下来平和地协商着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配问题,调解过程也是在双方互敬互让的气氛中进行,让人很难相信这就是上午开庭时还相互指责、剑拔弩张的那对夫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离婚协议,原被告牵着孩子离开时,频频向法官致谢,夕阳中的袁静法官向他们挥着手,并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或是一对“欢喜冤家”,几年的婚姻关系中交织了许多爱与恨、情与怨,扯不清、理还乱。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平和调解,充分体现出法官“从小案件着手、为大和谐着眼”的审理境界,并通过充满温情的“人性化”审理达成的效果十分显著。本案以调解方式“案结事了”,虽然看起来在庭审调解中云淡风轻,但实际上整个过程都需要法官的缜密思考和认真把控,是在法官积极引导下对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尊重所达成的结果。小案件、大情怀,既是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