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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刚柔并济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一起涉企清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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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17 10:35: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企清迁案件。

某置业公司申请执行某种植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种植公司租用申请执行人某置业公司的一处蔬菜交易大棚房屋,但未按时给付租金申请执行人某置业公司经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迁出返还房屋。案件听起来并不复杂,但执行法官场实地调查时才发现本案实际执行起来困难较大

原来被执行人将租用的大棚分割成多个小间用网围栏围住并全部对外出租,腾退房屋需涉及到十余家商户的腾退问题,虽然大多数商户已停业月,但因转租租金支付问题争议较大,且需要搬迁的物品繁杂、零碎,短时间内搬迁难度大。

执行法官敏锐地意识本案不适合直接强制清迁,否则很可能会激化为群体性矛盾纠纷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商户耐心沟通释法析理,对商户的疑虑和后续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均作了详细解答,同时给予各商户足够的自行搬离时间。随后,在商户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救济权利后,针对实际情况法官对清迁对象实行区别处理对有意愿自行搬迁的商户在清迁前组织商户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申请执行人提供短期使用房屋场地对不愿搬迁、拖延搬迁的商户则发出公告限期搬离。

清迁前,本院邀请执法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对执行现场进行执行监督,并由锡林浩特市公证处对执行过程、搬离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确保清迁全过程公平、公正、透明。清迁开始后其中有部分商户愿意配合法院自行搬迁对此,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决定暂缓强制清迁,监督商户按期自行搬迁而对经多次说服思想工作后仍拒不搬离的个别商户,则采取强制清迁措施交付申请执行人。

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公正,更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和法治的温度。该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特别是在处理疑难案件时注重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案中如果不考虑清迁实际情况,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合法但不恰当的执行措施,可能造成被执行人产生逆反心理,故而设置障碍、对抗执行,不仅增加了执行难度和执法成本,对申请执行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造成损害,更无法使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额登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