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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起纠纷 法院调解消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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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2 10:06:32 打印 字号: | |

“调解员您好,我上一个案件就是您帮我解决的,我还有一个案件挺着急您能帮我调解调解吗?我的朋友欠了我四年的钱到现在我也要不回来。”5月10日下午,当事人刘某焦急地找到了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想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次日上午,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不仅化解了刘某、塔某长达4年的矛盾,也使两人重拾昔日友情。

刘某、塔某是朋友关系。2018年3月,被告塔某向原告刘某借款350000.00元,期间按照约定偿还了部分借款,但时至2021年3月,剩余欠款95000.00元塔某都以没有资金周转为由拒绝偿还,仅为刘某出具了借条一张,约定了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额及利息。而借款到期后,塔某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为此两人之间逐渐产生了隔阂,后经刘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要求其偿还借款,塔某故意躲避刘某,意图逃避债务。近日,刘某一纸诉状将昔日友人塔某诉至法院。

调解员认真查阅案卷后,及时征求被告塔某受否有调解意向,塔某表示愿意调解。调解中塔某对借款的事实及金额没有异议,但表示其近期因疫情影响导致经济困难,没有那么多钱一次性归还刘某的借款,希望能分期还款。刘某表示其与塔某本是朋友关系,如果能联系上塔某,也不会走到诉讼这一步,并表示同意塔某分期还款的方案。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同时,分别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后,塔某认识到自己的失信行为给刘某造成了伤害,并表示一定按约还款,刘某也表示多年的友情来之不易,愿意再相信塔某一次。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调解平台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员也为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申请了司法确认。双方重归于好,圆满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