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8000来块钱不多,可那也是我辛辛苦苦挣来的,我多次给他发信息怎么也不回复,没办法了,您帮帮我吧!”。
10月18日上午,原告刘某来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希望调解员帮助其维权。
2022年6月,第一被告王某在牧区进行装修,将铺设地胶、自流平等项目外包给原告。同年7月,原告完成承揽的工程。随后应第一被告要求开具发票,发票抬头为第二被告锡盟某建筑安装公司。后经了解,第一被告系挂靠第二被告的工程资质进行施工,所有工程款均已打入第二被告账户。经结算被告共欠付原告8550.00元,经过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图为当事人收到承揽费出具收条)
本案涉及金额较小,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于是调解员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称因为原告的技术缘故,导致地坪没有铺平整,后又重新找工人修整导致经济受到一定的损失,在调解过程中情绪较激动。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同时,调解员认真分析双方矛盾的焦点,并通过耐心调解和引导,使被告的情绪慢慢平缓下来,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把欠付的费用一次性结清。
该案从调解到结案,仅用1个小时,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