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节约型机关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近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系统谋划,责任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全力配合,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各项工作见行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院党组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领导小组,结合审判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能耗统计报告管理,细化管理、压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客观、动态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细化节能措施。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不断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以信息化带动节约型法院建设。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提倡“按需领取、节约使用”。推行公务用车在线管理,统筹安排用车计划,建立车辆台账,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全面开展节能产品应用及改造,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先后实施LED节能灯具照明、门窗密封、节水器具等的应用和改造。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习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知识,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倡导广大干警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大家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的自觉行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