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诉前鉴定新模式 便民解纷有速度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2-22 14:47:36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拓展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提升审判质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新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近日,该院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并首次启动诉前鉴定前置程序。案件双方当事人因琐事发生争执,造成一方身体损伤,原被告对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伤者诉至法院,要求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充分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诉前鉴定的相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实行诉前鉴定程序,目的在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的同时,更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从而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定分止争。

你肯定有个问号

——什么是诉前司法鉴定?

诉前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之前,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活动。

——优势在哪里?

一是有利于当事人在诉前提高预判诉讼风险,对纠纷有更清晰的认识,减少矛盾对抗、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成功则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减少诉累、节约审判资源;二是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可避免或减少诉中司法委托鉴定程序,有利于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明晰双方争议焦点,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完善诉前鉴定制度和流程,继续推进诉前鉴定程序集约化办理,积极采取“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并行模式,以鉴定促调解,将调解贯穿于鉴定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王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