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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款一万五,回家一数少五千,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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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0 09:10:06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元月,曹某前往锡林浩特市某银行取款人民币15000元,均为50元面值,共计三捆。回到家中却发现少了一捆、计5000元。于是,曹某急忙赶回办理取款的银行查找。银行柜员明确告知其当时已点清15000元并一同放入取款盒内。随后该银行调取视频监控发现,曹某当时将其中一捆现金遗落在取款盒内未取出。曹某离开后,一名女性到该窗口办理业务,顺手拿走了之前曹某未取走的一捆现金。

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到了该名女性陈某,而陈某矢口否认其多拿了一捆现金的事实。曹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详细了解了曹某在银行取款的经过,并调取了银行监控视频,最终还原了整个过程,同时建议曹某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播放了视频证据,证明确系被告陈某拿走了原告曹某遗留的5000元现金。在证据面前,陈某当庭依旧拒不承认自己拿走现金的事实。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承办法官分别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尽最大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终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以利害的耐心劝说下,被告陈某承认并同意将其拿走的5000元现金返还给原告。原告曹某收到涉案款项后,主动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示】在银行等公共场所办理业务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因疏忽大意将钱款或银行卡等遗落在现场,要第一时间拨打相关部门客服电话挂失或者及时报警,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与此同时,若发现他人的钱款或银行卡等不慎遗落的,切勿见财起意据为己有,否则将涉嫌违法被追究责任,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刘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