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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谈恋爱等为名诈骗 被判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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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3 08:50:27 打印 字号: | |

爱情是美好的,恋爱是甜蜜的,但因情被骗却是苦涩的。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在与男友恋爱期间,谎称自己父亲是某单位的领导,使其男友信以为真。其男友遂提出向王某某父亲的单位出售一批礼盒,用于公司发福利赚取利润。王某某应允后,编造与父亲已经谈妥并告知男友。随后,男友购买礼盒并同卖家签下99万元的欠条。此后,王某某陆续虚构其父亲、父亲司机的身份,与男友和出售礼盒的卖家通过微信、短信聊天,编造各种理由迟迟未付款,同时私自将礼盒另行存放,后因未能妥善放置导致礼盒均损毁变质。经有关部门鉴定,被损坏礼盒价值人民币1,007,523元。

另外,被害人孙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通过网络相识,在二人交往过程中,王某某谎称自己是某单位办公室主任,父亲是某公司领导,家中有多处房产及名车,使孙某某信以为真。期间王某某多次编造单位账目出现问题需补账、单位锅炉爆炸需赔付资金、单位监控设备损坏、父亲被纪委调查、家中出现困难等理由,致使孙某某被骗755,720元,均被被告人王某某用于个人消费。

最终,被告人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责任编辑:张文璐